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 提供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修复 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的制度(修订版)
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
提供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修复
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的制度(修订版)
为响应国家有关砗磲保护的政策要求、提高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的社会职能、提升海洋“大科普”的环境效应,我馆面向全社会提供海洋生物类标本、砗磲制品、砗磲相关历史资料及物件等藏品的代管、标本鉴定、标本养护及修复、砗磲知识咨询等公众服务。具体制度公布如下:
第一条 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作为砗磲方面的行业性博物馆,具有合规资质的场地和专业技术团队。库房具有专业的保存设备,可承接单位或个人对贝类标本、砗磲标本及砗磲制品等藏品的代管委托;专业的标本制作、修复团队及修复场所可提供标本养护及修复服务;同时,本馆设置专门的部门,配有相关从业人员及专家库,可提供提问查询、鉴定等方面的帮助。
第二条 申请代管或鉴定的藏品必须是具有合法来源和相关合法性证明的藏品,涉及保护名录内的保护动物及生物制品,其来源必须可溯,且具有明确合法的证明材料。办理代管或鉴定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馆方在确定接收藏品进行代管或临时代管用于鉴定时,须连同证明材料一同保管。
第三条 服务申请人应填写服务申请单,由博物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讨论后,由分管领导、部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办理流程。
第四条 需代管的藏品,须同时具备服务申请单(申请人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藏品情况明细(馆方组织人员鉴定后提供)、藏品入库记录(馆方提供)、服务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等材料,方可正式入库代管。
第五条 服务申请人取回代管藏品时,可持第四条中签字的服务协议,向博物馆提出申请。馆方确认协议无误后,提取目标藏品出库,经服务申请人及馆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后,确认目标藏品情况良好后,馆方可填写藏品出库记录,服务申请人取回藏品,委托结束。
第六条 藏品代管服务遵照依法依规、自愿的原则开展。代管藏品单独入库、独立建档、设置专门存放区,资料由专人保管且永久留存。
第七条 需鉴定的藏品,须同时具备服务申请单(申请人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藏品来源及其他与鉴定相关的信息(申请人提供)、服务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等材料,方可进入鉴定流程。
第八条 鉴定服务通常由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的专业人员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在经申请人同意并签字后,由青岛海产博物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形成纸质文件,在鉴定服务结束后与临时代管的藏品一同交还给服务申人。鉴定咨询服务免费进行。
第九条 代管的藏品入库后,按照《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库房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进行管理。目标藏品的所有权归原主人所有,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可享有研究权、出版权及展示权。馆方在行使藏品使用权时,应在明显地方表明藏品的所有权人。
第十条 需养护或修复的藏品,服务申请人需先填写服务申请单,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目标藏品进行藏品状况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如藏品情况可进行保养或修复,则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事后申请人可持服务协议提取藏品;如藏品情况无法养护或修复,技术人员应在报告中写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退回申请。
第十二条 在藏品的代管、鉴定、养护、修复期间如果出现损毁或遗失,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由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服务通过博物馆官方网站(http://www.shcqbwg.com)、电话(0371-86222655)、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如需进行人工服务或现场服务的,需提前与馆方预约。
第十四条 本文件中所有涉及费用的服务,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