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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

发表时间:2017-04-21 10:37:4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河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郑州山海砗磲博物馆砗磲博物馆的藏品现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文物、标本可定为基本藏品。

(一)博物馆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基础。凡具有砗磲相关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符合本馆入藏标准的文物、标本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均符合入藏标准。

(二)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三)各历史时期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尤其是与本地域相关的艺术家作品;

(四)具有科学价值的动植物化石、标本以及矿石标本;

(五)与我馆性质和宗旨有关、有助于丰富馆藏资源、提高藏品质量的其他文物和标本。

(六)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与图书、影像、文献资料等;
(七)与本地区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的实物及文献、影像资料,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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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zshcqbw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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